中國已經初步具備了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可行性,除了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資本市場資金供應充足外,還具體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。
適宜證券化的知識產權已初具規模
從國外的實踐來看,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主要是專利、商標權和版權。 國內這幾種知識產權發展迅速,數量已有相當積累,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趨勢。 中國專利申請總量已經突破200萬件,2001年以來三種專利受理量的年平均增長率超過百分之二十,發明專利受理量年均增長率超過百分之二十五。 截至2005年上半年,中國累計商標註冊申請已近387萬件。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、外觀設計專利和商標的年申請量已居世界第一,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為國內申請。 中國還擁有許多優秀的電影、音樂、圖書作品,市場認知度較高,適宜進行證券化的操作。 而且隨著中國政府對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强,保護範圍的加大,保護科技的成熟,知識產權交易日益活躍,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得以形成和體現,中國知識產權證券化的基礎資產能得到持續的、充足的供給。
有利條件
中國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踐為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創造了有利條件
經過多年的討論和呼籲,中國的資產證券化終於從理論探索走向了實踐操作。 從2005年開始,中國已有多只資產證券化產品成功上市,如“中國聯通CDMA、網絡租賃費收益計畫”、“開元”信貸資產支持證券、“建元”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和“莞深高速公路收費收益權專項資產管理計畫”、“中國網通應收款資產支持受益憑證”、 “遠東租賃資產支持收益專項資產管理計畫”等。 這些已有的資產證券化實踐既有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證券化,又有非金融類企業的資產證券化。 它們為中國將來大規模、有序地開展資產證券化提供了寶貴的經驗,還能推動與資產證券化有關的稅制、監管和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,培育市場和投資者,提高參與者、投資者和監管者對資產證券化的認識和理解。 這就為在中國實施知識產權證券化掃除了一定的障礙,創造了有利的條件。